温初颜转身去营帐,快速写了一封信,将她重生的经历,还有后来温家的结局都写上了。
她封了火漆,去凉州城云氏的铺子,命掌柜亲自去送信。
“你去螺洲城,在那等雁门关的消息,如果,雁门关失守,凉州城破,我必凶多吉少。你就速速赶往上京,将这封信交于我四哥。”
“姑娘。”老掌柜眼眶泛红,他是云氏的家生子,可以说,是和温初颜的母亲一块长大的。
如今看着大小姐的姑娘都这般大了,却在说生离死别的事情,当真心酸。
“若是雁门关守住了,你就将这封信烧了,就当没有这回事。”
“是,姑娘。”老掌柜郑重的接过信,备好马车,立马出发。
反正现在凉州城人心惶惶,什么也做不了了,伙计们都打发出去了,只剩他一个老掌柜垫后,现在也该走了。
安排好一切,天色已黑透,她又想到路平,不知道他到哪里了?
……
此刻,路平正快马加鞭,他伏在马背上,半边膀子已经被血浸透,明明身上有金疮药,他却不愿意多停留一刻上药。
突厥人狡诈,在去北陵的路上也有伏兵,幸亏他们人少。
并且,他去给老军医要金疮药时,老军医听说他去搬救兵,顺手塞给他一包石灰粉,里面还搭配胡椒粉。
嘱咐遇到敌人,不要恋战,撒完就跑。
也幸亏了这包药,要不然还真是凶多吉少。
“也多亏了你,奔霄,你不愧是难得一遇的大宛名驹。”
路平拍拍坐下的奔霄,低声说,“再快点,北陵马上就到了,我们要救王爷和王妃,还有满城的百姓,要快,奔霄!”
奔霄像是听懂了他的话一般,嘶鸣一声,四蹄扬起奔跃而去。
北陵
路平到达北陵城门口时,已是半夜,他体力极度不支,再加上失血过多,人直接从马上摔下来。
守城士兵扶起他时,他浑身哆嗦着,几乎像个血人,“末将,求见北陵王,雁门关要守不住了!末将求见北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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