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案首?”
余令连称不敢,这小子笑了笑,自来熟的走了进来。
进来后嗅了嗅鼻子,咽了咽口水,然后扭头吩咐道:
“去,给小爷也来一份水盆羊肉,多放葱花,多放胡椒,多放肉汤,对了,糖蒜要一大份,再给余案首加一份羊肉。”
“好嘞!”
余令目瞪口呆的望着这位喋喋不休的公子,这么会吃?
他若不提,自己都忘了要一糖蒜这件事。
余令不认得他,但认得他怀里的狗。
早间考场外的那一条狗,这条狗和自己的小名一样,都叫来福。
这小子年岁和小肥差不多。
皮肤白皙长的也比小肥英俊,那真的是剑眉星目,脖子上还挂着一大块金镶玉,好看又有钱。
“我叫茹让,让开的让。”
“我叫余令,令牌的令!”
茹让笑了笑,直接道:“你我年岁差不多,在考场上你是甲一,我是甲七,算是同窗,明日想请你去我家做客可否?”
怕余令不答应,他赶紧道:“没有长辈,只有我俩!”
余令想了一下,点了点头:
“好!”
茹让笑了:“够爽快!”
余令笑了,故作好奇道:“让哥,这狗挺好,有名字不。”
“有!”
“叫啥?”
“来福!”
余令转过身,死死的咬着牙,心里使劲的骂自己,他之所以要问,因为他不信,还幻想着自己听错了。
如今答案是这么的血淋淋。
“贱啊,余令你真是嘴贱啊,真是造了个大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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