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着那坐姿和气度,余令觉得这两人不简单。
他们有着常人没有的淡然和富贵气。
余令被狗爷连抓带拽拉到两人跟前。
平日凶横的狗爷在这两人面前就跟个哈巴狗一样。
(ps:哈巴狗,是元朝蒙古语的音译,意为小犬。)
脸上带着讨好的笑,佝偻着腰,咧着嘴,谄媚至极。
“爷,有信了!”
“东西呢?”
狗爷飞起一脚,余令被踹翻在地,怒骂声随之而来:
“杂种,爷问你话呢,东西在哪里,你搁到哪里去了!”
“在西头破庙的水沟里面!”
余令捂着肚子,咬着牙望着狗爷心里暗暗发誓。
只要自己有一天脱离这牢笼,一定要杀这条狗来祭天。
狗爷笑了,走到谭顺面前谄媚道:
“爷,在城西头破庙的水沟里面!”
“寻来!”
“爷,您稍待!”
狗爷像狗一样跑了出去,这时候余令才发现,外面还有锦衣卫。
望着自家兄弟跟了上去,谭顺闻言松了口气。
自从昨日令牌丢失后眼皮就一直跳,直到此刻才终于放下了心,终于找到了。
不过也有代价。
锦衣卫的动作引来了东厂的注意。
历年来东厂和锦衣卫就不对付,身边的另一位就是代价。
来自东厂的孙公公。
这事要堵住他的嘴,怕是要出大血。
孙公公见令牌有了着落,笑道:
“谭百户,回去可得好好地教导一下你那侄儿,这次是找到了,下次若是再丢了,保不齐掉脑袋。”
谭顺闻言不咸不淡的笑了笑,淡淡道:
“定然,回去一定要好好的教训!”
孙公公笑了笑,搓着手里的扳指,
这是余令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见太监,除了没有胡须,和正常人一样。
说话也不阴柔。
平日不是见不到,而是见到了无法分辨。
“这小子我喜欢,有股坚韧劲,明明自己都被打的不行了,还敢扑过去救人,有胆识,这人咱家要了!”
说罢站起身,走到余令身前蹲下,笑道:
“小子,可愿跟干爹我享福去?”
余令又不傻,都是公公了还能跟着他享什么福。
自己上一世当服务员都被主管扣工资。
这要当太监岂不是命说丢就丢了。
再说了太监能享什么福?
还干爹呢!
其实余令想错了,如今的太监待遇还真的就能享福,只要通过,就饿不死。
若是混到司礼监,那简直就是人上人。
可余令不觉得自己能行。
后世公司人均工资过两万,自己才七千。
缺的那一万三被谁平均了?
“不要!”
余令回答的很干脆。
心里本来就对这两贼偷充满了杀意的谭顺,在听闻这两字干脆的拒绝后不由笑了起来。
重新打量起了余令。
干净,秀气,是他对余令的第一感觉。
第二感觉是不像个乞丐。
余令的确干净,夏日五日一洗澡。
就算在冬日,每日出门前必须把脸,脖子,耳根子后面洗干净。
衣服虽然破,但也要收拾的平整,让人看着舒服。
不是余令有洁癖,而是打扮的干净好搞钱。
别人就不会怀疑这么干净的小子是个小偷。
孙公公见余令想都没想就拒绝,笑了笑,转身回去。
他这样的人算是大人物。
大人物是不会在蝼蚁面前露出喜怒哀乐的。
“谭百户,按照我朝律法该如何处置?”
谭顺望着余令,看了看醒了过来的小老虎,淡淡道:
“按照我朝律法行窃者当以正刑,如鞭刑、流放、去服军役、干劳役!”
“情节严重者呢 ,如偷锦衣卫腰牌?”
“依律当斩!”
余令闻言一愣,这死太监,站起身,抬起头无惧的望着两人。
作为在北京城生活了三年的乞儿贼偷,余令知道自己的命不值钱。
“你不怕?”
余令望着宫城里出来的公公,笑道:
“人死鸟朝天,怕个卵子,刀快些,别磨叽,我活够了!”
余令是真不怕死,这三年几乎是天天挨打,好几次都是半死不活的。
余令是真的过够了这种日子。
真要死,说不得是一种解脱。
就算不死,哪一日失了手,被抓到了衙门里,说不定也是死。
都说大明好,余令觉得这是狗屁。
里甲制度,路引制度,没有路引,你出城后跑都跑不了。
像余令这样没有户籍的本身就是一项重罪。
一个外乡人,拿不出证明自己的身份的东西,当地官府有大把的案子可以随意安在你的头上。
随便挑一个无头案,你就是主犯。
大记忆恢复术,说你是什么,你就是什么。
一个没有户籍的外地人,无疑是一块“肥肉”,各方都想从中捞取好处。
最好的待遇就是成为免费的苦力,挖矿、做挑夫等大把的苦力等着你!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喜欢哈哈哈,大明请大家收藏:(www.qbxsw.com)哈哈哈,大明全本小说网更新速度全网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