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早从小就不会读书,叶父叶母很晚才带她去医院看病。
确诊是读写障碍,跟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有关。
治疗的话,不清楚多久能治好,也不清楚要花多少钱。
“孩子病了,总得给她治啊。”
叶父满脸愁绪,坐在门槛上一根接着一根抽烟。
叶母掩面哭泣,心痛如同刀绞。
“治!肯定得给早早治!我苦命的早早,我以前还老责怪她读书不用功,这怎么能怪她呢?砸锅卖铁也得把她治好,这可是一辈子的事儿!”
叶家人齐心协力,没有什么不和谐的声音。
可叶早自己,却说不要治了。
“哪来那么多钱?大哥跟小妹都要读书,他们读书比我好,不能让他们辍学。”
叶母因为女儿的乖巧懂事,愈发伤心跟难过了,特别自责。
叶父则安慰她:“早早,咱家有钱的,钱的事不用你操心。”
叶早盯着父亲的双眼,摇了摇头:“不!爸你说谎!你想去砸锅卖铁还想出去借钱。可我不要家里借钱给我治病。我又不是不治就死了。”
叶早有一个秘密——虽然不会读书,但她可以读心!
世界上,每一天、每个地方、每一个人,都会说谎。
而她却能透过眼睛,看穿他们的内心。
凭借这一点,她相信自己总能找到立足之处。
酒店房间里——
“哗啦啦”的流水声停止,阎钊走出了浴室。
他一眼就瞧见了沙发上坐姿乖乖巧巧的女孩。
沙发扶手上还有一摞叠好的,他本来随手丢在地板上的衣服。
阎钊皱起了眉。
他是雇不起保姆还是怎么的?
就算缺保姆也不会用童工。
他给左维发了条微信:把巴顿牵过来。
十分钟后,有人敲门。
而在这之前,他坐在桌前用电脑,就好像看不见叶早一样。
叶早不停抬眼看时间,内心十分焦灼,但她却不敢催。
每次她颤抖两瓣红唇,想要说几句话,阎钊眼神儿扫过来,她便慌张地什么也说不出来。
一看他,叶早就想起擂台上,被打得血肉横飞的那个中年男人。
她可没那个人抗揍,连阎钊一拳也接不住,甚至都等不到救护车来。
家里已经有一位病人了,她可不敢再让自己出什么意外。
“汪!汪汪汪!”
左维送来了阎钊的狗,一条纯血高加索牧羊犬。
站在地上半人多高,体重七八十公斤,膘肥体壮的。
叶早本来就怕狗,怕到要命的程度。
更别提面对眼前这头小山似的巨兽。
巴顿刚一进门,她就惊慌失措地从沙发上站了起来。
下意识躲到阎钊的身后。
毕竟这屋子里只有他们两个人。
却忽略了,眼前男人远比高加索犬要可怕,而且是可怕得多!
“巴顿,过来。”
他分明看出叶早怕狗了,却偏偏让狗靠过来。
存着玩弄女孩的心思,阎钊甚至没有计较叶早胡乱抓着他浴袍的手。
狗子直线爆冲,几乎是眨眼间就到了面前。
“啊!”
叶早双手捂嘴,却还是克制不住地叫出了声。
高加索犬便开始冲她呲牙,发出类似警告的恐怖的低吼。
叶早更加崩溃了。
“阎钊,你把狗牵出去好不好?”
“不好。”
男人甚至换了个姿势,让自己更为舒服的撸狗。
别人的感受,似乎从来不在他考虑范围之内。
甚至,他就喜欢拣让人不舒服的事情去做。
离经叛道,仅仅这四个字,是不足以形容疯子的。
可一张绝无仅有的漂亮皮囊,又时常帮助阎钊掩盖这一点。
以至于有很多倒霉蛋,不开眼,最终给自己惹上了承担不起的麻烦。
“不好就……那就不好吧。”叶早委屈着,抬起袖子努力抹去夺眶而出的眼泪,一副听之任之的小表情,弱小又乖觉。
阎钊瞧她即便僵得跟木头一样,也还是赖着不肯走,于是更起了凌虐她的欲望。
打拳的人都知道一件事,那就是在拳场上,你可以输,但绝不可以认输。输了丢掉的是胜利,认输丢掉的是性命。
其实成为拳王很简单,你不一定要比所有人都强壮,但一定要比所有人都心狠!
她连这点道理都不懂。
阎钊实在是想不通,阎智琛究竟凭什么认为,她能替阎家约束他。
“你很怕我?”
“我不娶怕我的人当老婆。”
叶早一听这话,立马强迫自己抬起头来。
“我不……不怕……啊!!!”
还没等她把话说完,阎钊就指挥那条大狗上来扑她。
叶早当时就吓疯了。
“阎钊,阎钊……呜呜,阎钊……”
男人没想到,这小不点儿平时说话就够软的了,哭声竟还能更娇气。
[别喊了!]
[tm……给老子喊出反应来了!]
[不知道不能撩拨刚打完架的男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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