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悬头槀街蛮夷邸间,以示万里。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
——班固《汉书》卷七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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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外的戈壁上,两段石壁之间,形成了一段不算宽,但也不太窄的峡谷小道。
这里是难得的好场地,正好限制匈奴人的骑兵。
并州刺史丁原,将战场选在这里,是准备伏击南下的匈奴人。
“嘿,咱这次可是当中军呀,我可听说了,中军最受器重,好处可多哩!”
“你懂个屁!真正的中军,哪轮得上咱们?上头啊,这是要把咱们当饵,吸引那些天杀的匈奴人!”
“啊?……那咱们……岂不是完球了!”
……
高顺在一旁听着袍泽们的谈话,心中颇不是个滋味。
他自从进了军营,除去最基本的操演,更多的,是从杂活做起。
边军规矩,自从军起,满两年,便可做伍长,若是命大,再多活上两三年,那便可妥妥的,做上个什长!
说是靠军功,但在高顺看来,纯属是比谁活的命长!
袍泽们都说,边军这规矩好。
上了战场,刀箭无眼,能不能活着回去,都是命!
可他,是高顺!
他隐姓埋名,来投最危险的并州边军,为的是封狼居胥,为的是,饮马翰海。
堂堂的名门望族子弟,难不成,要和人去比谁命长不成?
……
塞外的戈壁,一望无垠。
傍晚的夕阳,很红。
红的,像人血……
……
突然,地平线上,出现了一条黑线。
是匈奴人!
匈奴人骑在高头大马上,呼啸着,踏过荒凉的戈壁。
他们望向南方的眼神中,充满了渴望。
草原深处的族人,那些骑不动马,提不起刀的妇孺老人们,会有多少人,能撑过这个冬天,就看他们这次,能抢到多少物资了……
……
大地,震颤着。
匈奴铁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
哒哒的马蹄声,像是通红的铬铁,炙烤着并州步卒的神经。
最前排的士卒,开始骚动。
毕竟,谁都不想,被踏成肉泥!
“稳……稳住……”
领军的中军骑都尉,声音中,完全失去了往日里的作威作福。
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
有时候,恐惧,是会传染的。
“逃!快逃命啊!!!”
最先崩溃的,居然不是最底层的士卒,而是那个骑都尉!
这个靠将亲妹子,送到并州刺史丁原府上当小妾,才混到中军骑都尉位置上的懦夫,浑身战栗着,根本顾不得指挥麾下这数百名跟着他设伏的士卒。
只见他拼命的抽打马鞭,一溜烟的,就要往后方十里外的本阵,逃命而去。
“中军骑都尉,倒是个好头衔……”
高顺用冰冷的眼神,瞥了一眼,准备仓皇而去的中军骑都尉。
他知道,机会来了!
什么伍长,什么什长。
只要有足够的军功在手,就算是骑都尉,又怎么样!
“临阵脱逃者,斩!”
一道寒光闪过,骑都尉的马,戛然止步。
而他的人头,已然落地。
高顺翻身上马,好像这,原本就是他的位置。
“弟兄们,两条腿,怎么可能跑得过四条腿!”
高顺纵马,从队尾,直接冲到了队伍的最前端。
“逃,是逃不掉了!”
高顺高举仍在滴血的环首刀,冲着骚动不已的军阵,大声嘶吼道:“一炷香!”
“只要咱们能拖住这些狗杂种,一炷香的时间,后方大军便能杀到!到了那时……”
高顺一勒马缰,后蹄着地,前蹄悬空,声嘶力竭的喝道:“便能活命!!!”
“活命……”
“活命……”
“活命!!”
……
在最原始,也最强烈的冲动下,数百个被丢出来当诱饵的士卒,在高顺的鼓动下,一下便寻到了主心骨。
本该是毫无悬念的,被血腥屠杀的可怜虫,在高顺的统率下,为了活命,竟是没有一个临阵脱逃。
哦,不对。
曾经,有一个!
但那个骑都尉,早已经身首异处!
数十息后,匈奴人挟着凛冽的寒气,如潮水般,一头扎进了峡谷。
然后,好似海浪,撞上了礁石。
一浪,接一浪,永无止境。
礁石,岿然不动!
高顺不退,便无一人退!
礁石的最前方,高顺满脸鲜血,大声的嘶吼着。
“稳住!!!”
一炷香早过。
高顺不知道杀了多少匈奴人,也不知道身上到底中了多少刀。
他唯一知道的,是守下去。
守到已方大军一至,便是他的,反攻之时。
不错!
高顺心中所想,正是反攻!
光是守,可满足不了高顺!
封狼居胥,饮马翰海,可不是守出来的。
那得杀到匈奴人的圣山,狼居胥山去!
“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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