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的结构安排颇具匠心。细读原文,不难发现,从第二段开始,每一段都是前文的补充,而又使读者意想不到。首段记义田,周详无遗。文章到此,已完成了为义田作记的任务。次段推远说去,追叙范仲淹早有此志,补充说明设置义田之因,为首段生了根。接着写范仲淹死后,子孙们能够“承其志”,把义田办下去——仁义之行得到发扬光大。至此,作为设置义田一事,从头到尾,已经十分完整,可以收笔了。然而作者笔锋一转,谓范仲淹死时“身无以为敛,子无以为丧”,与义田中“葬者如再嫁之数,葬幼者十千”前后对照;紧接着“惟以施贫活族之义,遗其子而已”二句,可谓画龙点睛之笔。文章如就此结束,既完整又不落俗套。但事实上文章到此还不过一半篇幅,下面还有三段议论。宋人作记,有好发议论的特点。本文在文意已尽的情况下大发议论,弄得不好就有画蛇添足之嫌,写好了才能为文章增色生辉。如前所述,后三段议论是成功的,它们与前两段形成鲜明对照,突出和深化了文章的主题。不仅如此,由于这三段议论置于文末,更给人以一种欲言不尽的气势,使文章在引古叹今的大开合中波澜起伏。尤其是最后一段,对范仲淹的忠义、事业、功名一笔带过,“他人作记,必以此于起手处张大之,今只于结尾略带”(《古文观止》卷九),诚为不同凡响之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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