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天画戟比一般武器优秀的地方在于,这玩意可轻可重,可以走技术流,也可以算作重兵器,适用性比较强。
三十八岁的王烨,因为开挂的原因,身体还保持在巅峰状态。
巅峰状态的意思是,动态视力可以看到铜钱眼大小飞过来的神臂弩,臂力无双,反应速度极快。
想杀王烨的人很多,便是平日里行刺都不成,何况如今两军对垒,王烨精神高度集中,甚至亢奋,人也只用顾忌身前的情况下。
方天画戟刺、挑、劈、砍、勾,不像王坦那样有花里胡哨的各种名称,只是简单的力大人飞。
力气太大了,人都给你打飞。
不是没有自问武勇的人物,奔着王烨过来,想找一个富贵···
然后~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他们又不像王烨能徒手抓神臂弩,甚至武器格挡都很难。
而且,真正脑子好使的都明白,就是你真把王烨弄死了,也没机会活着享受自己的富贵。
王烨身后那么多人,能让你杀了王烨之后再离开?
闹呢?
王烨非一人可敌,所以配合起来围殴也是一种选择,但是···
王石头、徐进,依然哼哈二将一般的跟在王烨身后。
而且还有三千如龙似虎的齐国狼骑,那是专职负责保护王烨的精锐骑兵,武装到牙齿。
总结来说,王烨领兵冲过去的这一刀,切的极重。
而且军阵这种事情,最重要的就是大家在一个频道上,当有人害怕转身、有人想上前立功的情况下,阵型不可避免的便有些撕裂。
而正面战场上,齐国军队又不是败退,而是相持。
相持的两军,突然有一方乱了,产生的后果,就是灾难性的。
齐国军队组成的军阵,在往前压,虽然不快,但是确实是往前的。
王烨总能找到合适的位置和角度,如果从高空俯瞰,就能看到,王烨领着的五千骑兵,从来没有停下来过,也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横冲直撞,而是宛如一条游龙,搅动着这十万人的军阵。
大军过去,便是一道血路,有点像被压路机压过的麦田,很平。
“陛下,请移驾!”张俊俯首躬身,朝赵楷道。
王烨能冲锋,赵楷不能。
赵楷只能把龙纛树在山坡上,然后立在山头,俯视整个战场。
“我不是很懂军阵,但是咱们应该还没输的吧。”赵楷道。
嗯,虽然王烨领兵确是把军阵搅动的乱七八糟的,但是整体来说,宋国军阵还是在的。
无他,人多。
“而且,骑兵不是不耐久战吗?”赵楷又道。
语气依然平静,但是心却是静不下来的。不然也不会在张俊还没想好上一句怎么回复的时候,便问出这么一句军事“常识”出来。
“陛下,军阵已经动摇,军心已经开始溃散,败局已定!”张俊道,“至于骑兵是不是耐久战,并不重要,。咱们的精锐步兵,披甲四十余斤,一样不耐久战的。”
骑兵何止不耐久战,甚至这种骑兵往大规模步兵里面冲锋,就属于非常脑残的选择,一旦马速慢下来,或者被拦住,步兵围上去,那骑兵就是待宰的羔羊。
但是那个人骑兵统领的太好了,游刃有余,闲庭信步一般,总能在破阵、切割之间,找到缝隙,让军阵得到简单的休整,马匹得到一些休息。
别的不说,只论统领骑兵的本事,那人是张俊所见最强的。
“对方骑兵不够多,咱们便是败了,也不至于损失多重才是,打下去,打下去才有可能两败俱伤,现在他们还没死多少人,都是披甲的步卒,便是胜了,也追击不了多远的。”赵楷道。
就像一个赌徒,已经把所有的筹码都押上了,在没有盖棺定论之前,自然不会认输,最多觉得有点逆风。
赵楷是这样想的,这也是赵楷打这一仗的底气。
不求大胜,只要不输就可以,甚至两败俱伤,乃至亏一些,赵楷都能接受。
赵楷对齐国研究很多,尤其军队,更是重中之重。现在的齐国军队战无不胜,便是因为赢习惯了,只要打破其不败的神话,那就好打很多。
就像之前,拓俊京斩了齐国千余兵马,虽然赵楷知道真相,但是人头放在那里,依然可以鼓舞军心士气。
只要这一仗能让齐国无功而返,那便有重整河山的机会。
而赵楷并不笨,或者说,在军事判断上,也有自己的一杆秤,便是军队打败了,只要不是一触即溃,齐国军队终归也是会累的,只要不是被骑兵大规模追击,一场战斗,伤亡两万,还能收拢七八万大军出来的。
“陛下,齐国甲胄比咱们的轻,人也比咱们的更耐久战,兵败如山倒,不是那样的。”张俊急道。
军队的强大,从来都是多方面的,齐国的军队吃的更好,甲胄更轻,训练更足。
一时激战不相上下,如果能相持的时间更长一些,赵楷说的自然是对的,被追击损失不会太大,因为齐国的骑兵已经在两翼投入战场,没有留下来做追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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