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谢赫带着山谷区的MSL抛弃了巴基斯坦的同信仰同胞,死活要加入印度,过了几年发现情况不对利益受到损失又带头闹着要脱离印度结果蹲了十几年监狱。
就这样的人还被印控克区人称为‘克里米亚的雄狮’——别玷污了狮子好吗?
印度人是真正的‘有奶就是娘’。
“你们晚上有演出?”萧鹏听后一愣。
马赫哈拉回答道:“不是我们晚上有演出,是马吉德和法蒂玛有演出,马吉德有自己的乐队,法蒂玛给四支乐队打鼓。”
萧鹏一脸玩味的看着马赫哈拉和蕾拉没说话。
他们的乐队一看就是富家大小姐玩叛逆的产物啊。
呃,说到这里有一点儿很有意思。
萧鹏最喜欢的乐器是贝斯,也特别喜欢像‘红辣椒’、‘PRIMUS’之类的以贝斯为主的乐队,但是悲催的事实是:贝斯是一个乐队里最不起眼的存在。
如果留意就会发现,很多乐队最有钱的往往都是贝斯手——拖着一个有钱人玩乐队当金主最好的办法就是让他们当贝斯手。
尤其是‘三个和弦打天下’的朋克乐队,贝斯手有时候都是个摆设。
最好的例子那必须是‘世界摇滚史上最伟大的摇滚乐队之一’的‘性手枪’乐队里的贝斯手席德-维瑟斯。
那是该乐队的绝对核心,在英国评选‘世界摇滚史上最富争议明星’,他是毫无争议的排第一。
而作为贝斯手,他压根就不会弹贝斯。
是一点也不会!他能成为该乐队的贝斯手只是因为:‘他长得帅’。
在他们演出的时候,大致有三种方式解决:第一,他在前面做样子,后面有人代弹;第二,干脆不用贝斯,关闭音箱你自己瞎折腾去;第三,席德弹着他一根弦的贝斯只弹根音,就这样也经常弹错……
就这他也不在乎,反正演出时候难受的是他的队友。
全英国最牛的吉他手和最烂的贝斯手组成了‘最伟大的朋克乐队’,呃,这个事情自身也很朋克。
马赫哈拉的情况先不说,起码她有一份不错的工作,而蕾拉的家事一听就不一般,她们这玩乐队肯定是承担了‘金主’的位置。
“萧,我看过你们玩乐器的视频。”马吉德道:“你们几个人太棒了!不知道是不是错觉,我当时看你们视频里面那个白人老头竟然有点儿像英国的戴蒙。”
萧鹏很想说你没看错,不过想了一下还是没有炫耀这个事情。
就在这时法蒂玛突然问道:“萧,你会弹巴尔巴特琴吗?”
萧鹏倒是给问懵了:“你说啥?巴尔巴特琴?你确定是巴尔巴特琴不是乌德琴?”
“我确定,你等我下去拿上来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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