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饶表情已不知该怎么形容,如似点了关机键一样,瞪着双眼看着我手里,他用来“剔牙”的工具。 !
我并不是在拿他开涮,而是我手里的东西,真是肛塞。
肛塞最早流行是从明朝初年便开始的。
明初极其讲究尸葬礼仪,无论一年四季,人死于哪个季节,都要停放最少十四,最多三十一。
在炎炎夏日,别放十四了,算是七也足以让人尸腐烂。
人尸体腐烂会先出现浮肿,原因是皮肉腐烂时逐渐产生腐气,因为人已经死去,肌肉不能自由舒张,所以气会鼓涨到一定程度,再一股脑的从尸体肠道的出口,也是肛门位置排出。
可以想象一下,正在守灵的深夜,忽然听到尸体放了一个屁,会把守灵人吓成什么样?
后来有人弄懂了尸体放屁的原理,称之为“走魂。”意思是尸体放的屁,实际是饶魂魄从尸体里溜走了。
有人想到要保证尸体与灵魂合二为一,不能让二者分离,那要阻止这股气体排出,也因此衍生出了堵肛门的窑瓷肛塞。
后来“堵眼”的化在明代不停的发展下去,到明朝最后一任皇帝崇祯死之前,明朝达官贵胄死后,都要堵住身体的九处开孔,故称之为堵九窍。
“这东西也不是什么证物,猪二人也已经死了。你要是想拿回去的话,现在拿走吧。”我对那年轻壤。
那名年轻人连忙摇头,紧接着钻入人群深处,不知道是跑了,还是缩藏在哪里。
“你也太坏了。”婉君对我耳语:“明知都他不会要,你干嘛要给他的话?”
实际他真的想拿走,我也不会让他拿的。
因为现场物证调查的守则有规定,算是与死者死亡没有潜在联系的物品,只要出现在犯罪现场,必须由鉴识人员保留。
所以我刚才的话,实际是在逗他的。
我又不是圣人,碰见一个好玩的人,当然也觉得开开玩笑挺有意思。
“我们还是回到正题吧。”我冲婉君摆摆手道:“别再走神了。”
“好像是我在偷懒......你手怎么又血迹?”婉君忽然对我道。
血迹?
我看向自己的左右手,右手指头附近还真的有血红的痕迹,而且是在一次性手套内侧的。
“也许是刚才触碰尸体时,蹭到了一些。”
因为房间整个是背阴的,算是开着灯,也因为灯光昏暗,很多地方都看的不清。
勿碰到尸体的血痕也并不怪。
只是为什么血痕只有我手指头尖部才有?
我刚才对婉君的解释,只是自己下意识的虽有一,我越想越觉得不对。
我虽然不是刑侦出身,但是最近几个月接触过的尸体,也有十几具了。
直接碰触尸体血液的错误,我不应该会犯才对。
最有可能的解释是,我在无意识的时候碰倒了血迹,而且自己还没有丝毫的察觉。
会是在哪里碰到血迹,而我自己还意识不到呢?一定是视觉的盲区。
思维运转之时,突然一道灵光闪过脑海,我猛的回头看向大门方向,然后靠近大门位置......
原来被我忽略的线索,一直在我眼前晃悠,而我自己竟然没有注意到。
“婉君你看这里。”我将婉君叫过来。
“这是......”
“血迹,会出现在这个地方,你应该知道原因吧?”
“但是这个血痕是没办法当作证据的,也没办法找出谁是凶手。”
我听婉君的话,立刻摇头道:“你们当然没办法,我却不一样,只不过......”
“只不过什么?”
“只不过我需要你帮忙演一演黄莲圣母。”
“哈?”
婉君一头雾水。
是演黄莲圣母,是因为婉君和我都见过黄莲圣母开法会的样子。
想要让凶手浮出水面,用常规的审讯方法是不行的,必须得用一点淫技巧。
虽方法不堪入目,结果却真的能将凶手揪出水面。
听我大致完,原本十万个不愿意的婉君只能勉强答。
我见她点头,连忙找来鉴识人员先做了一些前期准备,这才让婉君粉墨登场。
之所以一定是要婉君出场,是因为婉君自始至终都没有穿警服。
村民没见过她穿警服的样子,也容易接受婉君的新身份。而我则已经承认过自己是警察,如果此时再自己还有另一重身份,难免被村民不信任。
“这种事情我做一次,下回打死我也不干了。”婉君气鼓鼓的边边往外走。
看她几步来到门外,之间她双手一拍道:“有道有道,恶犯违法自难逃,公道有出仙下,看我捉贼在今朝。”
出口便是一首打油诗,听的男女老少,满院的村民一愣一愣的。
“咳咳!”婉君轻咳两声:“是谁杀的人,本仙已经知道了,本仙再给你一次机会,快快自己出来受缚!”
如果村民刚才是一头雾水,现在便是二丈和瑟—摸不着头脑。
见状,我在一旁赶忙搭腔道:“各位乡亲。不瞒你们,这起案子它不一般。我刚才看过案发现场,什么线索都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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