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后,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
沈清言站在证人席上,面对十二名资深法官和挤满旁听席的媒体记者。对面被告席上,孟怀瑾、刘书记、李总等主要犯罪嫌疑人一字排开,身后是阵容豪华的二十人律师团。
请证人陈述姓名和身份。审判长说道。
沈清言,北江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清源行动关键举报人。
孟怀瑾的辩护律师——一位满头银发的资深刑辩专家立刻起身:反对!举报人一词带有倾向性,我建议记录为线索提供者
反对有效。审判长点头,书记员请注意修正。
第一个交锋就显示出对方策略:在每一个细节上挑战检方的表述,逐步削弱证据的权威性。沈清言深吸一口气,调整了站姿。接下来会更艰难。
特别检察官开始询问:沈同学,请向法庭说明你是如何发现这个犯罪集团的。
沈清言清晰而简洁地描述了从星光艺术培训中心面试到无光之村的经历,重点突出可验证的事实证据,避免涉及记忆传输等争议内容。
...在逃离无光之村后,我在《奶奶的蓝布衫》画作背面发现了存储卡和地图,引导我找到了孟怀瑾的地下实验室。
撒谎!孟怀瑾突然拍桌而起,那幅画从未离开过美院展厅!
审判长敲响法槌:被告注意法庭纪律!
沈清言不动声色:审判长,我申请出示证据07号。
获准后,工作人员推上来一个展示架,上面正是《奶奶的蓝布衫》。沈清言戴上手套,小心地取下画框背板,露出里面的夹层:正如我之前描述的,这里有一个隐蔽空间,可以存放...
她的手指突然停住了。夹层里空空如也——存储卡不见了!
法庭一阵骚动。孟怀瑾的律师立刻起身:审判长,这明显是伪证!我要求质疑证人可信度!
沈清言看向被告席,孟怀瑾嘴角挂着若有若无的冷笑。有人调包了证据!但此刻慌乱只会正中对方下怀。
审判长,她沉稳地说,请允许我解释。存储卡确实曾在这里,里面有孟教授亲口承认犯罪的视频。但现在不见了,恰恰证明有人试图销毁证据。
纯属臆测!律师高声反驳,证人无法证明那个所谓的存储卡曾经存在过!
实际上,我能证明。沈清言转向审判长,申请出示补充证据07-B号。
获准后,她取出手机,播放了一段视频:正是三个月前在网吧里,她第一次查看存储卡内容时,无意中录下的画面。视频清晰显示存储卡中的内容,包括孟教授谈论人格覆盖的片段。
被告律师团顿时骚动起来,交头接耳紧急商议。刘书记的脸色变得极为难看,而孟怀瑾则死死盯着沈清言,眼中充满怨毒。
特别检察官乘胜追击:沈同学,存储卡中的视频是否还有其他备份?
有。省检察院技术科有完整拷贝,还有...沈清言故意停顿了一下,原始存储卡其实从未丢失。
法庭再次哗然。沈清言从口袋里取出一个小证据袋,里面赫然是那张存储卡!
交给检察院的是复制品。出于安全考虑,我一直随身携带原件。她直视孟怀瑾,看来有人上当了。
这场戏剧性的反转成为当天各大媒体的头条。休庭时,赵副书记在走廊对沈清言点头致意:干得漂亮。但接下来他们会更凶狠。
果然,下午的交叉质询如同预期般残酷。孟怀瑾的律师不断质疑沈清言的精神状态,甚至出示了一份所谓的心理健康评估,声称她因童年创伤而患有妄想症。
证人是否承认,大二时曾因应激障碍接受过心理咨询?
沈清言面不改色:是的,在目睹一起车祸后,我接受了三次心理咨询。这与本案有什么关系?
这显示你有臆想倾向,容易将幻想与现实混淆。律师咄咄逼人,你声称被拐卖,却没有任何绑架现场的监控证据;你描述的地下实验室,搜查时却只找到一个普通医疗仓库...
反对!特别检察官起身,辩方在误导法庭。搜查记录明确显示仓库后方有隐蔽通道通往地下设施。
审判长支持了反对,但伤害已经造成。沈清言看到几位法官交换着怀疑的眼神。
轮到刘书记的律师提问时,攻击更加恶毒:沈小姐,你与郑岩组长是什么关系?有人看到你们多次单独相处,甚至深夜...
反对!特别检察官怒喝,这与本案无关,纯属人格诋毁!
审判长皱眉:辩方律师,请注意提问方式。
律师假意道歉,却继续含沙射影:我只是想确认,证人是否可能为了包庇某些人而夸大甚至编造指控?毕竟,郑组长是你唯一的救命恩人,难免产生...特殊情感。
沈清言感到一阵怒火上涌,但她强迫自己冷静下来:律师先生,您刚才的提问包含了三个错误假设。第一,郑组长不是我唯一的救助者,周雯女士和其他幸存者的证词可以证明;第二,我与郑组长是正常的战友关系;第三...她直视对方眼睛,您暗示女性证人会因私人感情作伪证,这是对法庭的侮辱,也是对全体女性的歧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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