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后之争在黄初二年(221年)达到白热化。
原配甄氏(甄宓)乃袁绍次子袁熙之妻,曹操破邺城时被曹丕纳为正室,育有长子曹叡和女儿东乡公主。
甄氏贤良淑德,在冀州士族中颇有声望,但若立其为后,难免让人联想到曹丕与袁绍家族的微妙关系。
而郭女王虽无子嗣,却在曹丕继位过程中屡建奇功,且其寒门出身更符合曹丕"打压士族、提拔寒微"的政治路线。
据《献帝传》记载,曹丕曾就立后之事密询尚书令桓阶:"皇后之位,当以才德还是以出身?"
桓阶心领神会,答:"昔汉光武立阴丽华为后,以其佐命之功;今陛下欲新朝新气象,恐需一贤明之后镇抚天下。"
黄初三年(222年)三月,洛阳城南郊举行盛大的皇后册立仪式。
郭女王身着十二旒祎衣,头戴九龙四凤冠,在百宫朝贺中接过皇后玺绶。
曹丕亲自撰写的册文称其"秉德冲虚,体行仁厚,执巾栉于潜跃之时,佐宗庙于纂承之日",将她比作东汉开国皇后阴丽华。
值得注意的是,册文特别提到"匪敢专宠,务在佐君",既肯定她的政治贡献,又暗示其不得干政的界限——这既是曹丕对她的信任,亦是帝王权术的体现。
郭女王掌权后做的第一件事,是命人编纂《后宫典制》,这部长达二十卷的宫规典籍,成为曹魏后宫的治理宪章。
她将嫔妃分为贵嫔、夫人、淑妃、淑媛、昭仪、昭华、修容、修仪、婕妤、容华、美人十一级,明确规定各级嫔妃的服饰、俸禄及朝见礼仪。
针对汉末以来后宫奢靡之风,她严令"珠玉锦绣,不得入后宫;膳食器用,皆以铜漆为限"。
曾有宠妃李氏私下命人缝制蜀锦华服,被她得知后,不仅当众焚毁衣物,还削减李氏俸禄半年,从此"后宫莫敢逾制"。
在人事管理上,郭女王推行"考核制":每位宫人每年需通过女工、礼仪、史书三项考核,成绩优异者可晋升女官,不合格者降级罚俸。
她亲自担任主考官,某次考核中,发现宫女陈氏对《女戒》理解有误,竟当场召来博士官,为全体宫人讲解班昭《女戒》与刘向《列女传》的异同,强调"贤女非唯柔顺,更需明事理、知进退"。
这种将后宫教育与政治教化结合的做法,实为古代后宫制度的创新。
对待宫人过失,她秉持"宽严相济"原则。
黄初四年(223年),永始台失火,经查是宫女张氏夜间偷烧纸钱所致。
按律当斩,张氏哭告乃为病重的母亲祈福。
郭女王命人调查属实后,不仅赦免其罪,还赏赐汤药让她探望母亲,此事传遍后宫,宫人皆称其"仁明"。
但对涉及政治的事件,她却毫不手软:某宦官私通外臣,试图为郭氏家族谋取官职,她得知后立即将其杖毙,并亲自向曹丕请罪:"后宫干政,乃亡国之兆,愿陛下严惩臣妾,以儆效尤。"曹丕叹服,反而赏赐她黄金百镒,以彰其公心。
在处理与其他嫔妃的关系上,郭女王展现出高超的政治智慧。
曹丕宠爱阴氏(阴寿之妹),阴氏恃宠而骄,曾在宴会上嘲讽郭女王"无子嗣,如无根之木"。
旁人皆以为郭女王会借机打压,她却反而在曹丕面前为阴氏美言:"阴贵人天真率性,实乃后宫一活宝,陛下当珍惜这份性情。"
阴氏得知后羞愧难当,从此对郭女王执礼甚恭。
对待甄氏之子曹叡,她亦表现出继母的胸怀:曹叡因母亲失宠而郁郁寡欢,她常召其至永始台,亲自教授《尚书》《春秋》,甚至在曹丕欲废曹叡太子之位时,以"立嫡以长,古之制也"为由劝谏,最终保住曹叡的储君之位。
黄初二年(221年)六月,一条震惊朝野的消息传来:曹丕遣使至邺城,赐死甄氏,以"被发覆面,以糠塞口"之礼下葬。
这一事件如巨石投水,在曹魏宫廷激起千层浪,而郭女王作为曹丕的宠妃,不可避免地被卷入舆论漩涡。
关于甄氏之死,正史与野史记载截然不同。
《三国志·甄皇后传》称:"后愈失意,有怨言,帝大怒,二年六月,遣使赐死,葬于邺。"将死因归咎于甄氏的"怨言"。
但王沈《魏书》却记载,甄氏"每见帝出,辄劝帝广纳妃嫔,以延子嗣",其贤德之名远播,很难想象会因失宠而口出怨言。
野史《汉晋春秋》则直接指控郭女王"谮害甄后",称她向曹丕进谗言,诬甄氏与曹植有私情,导致曹丕盛怒之下痛下杀手。
更有《魏略》绘声绘色地描述:甄氏被赐死前,托宫人转交郭女王一束青丝,暗含"结发夫妻"之意,却被郭女王掷于炭火中焚毁。
剖析甄氏之死的政治背景,或许能更清晰地看到权力博弈的本质。
甄氏虽为曹丕正妻,但其背后是冀州士族集团——袁绍统治冀州时,甄氏家族与袁氏联姻,成为河北第一望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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