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阳是唐明云的同窗,也一直是唐明云的偶像兼好友。
当年陶阳和李斯文,在名利场上的争斗,弄的大明凤阳府的名利场上,沸沸扬扬。
甚至连周围府衙的很多大人,都有所耳闻。
这两人之间的斗争,可比今时今日,唐明云和王玉伦之间激烈多了。
最终,陶阳和李斯文还是罢手言和了。
唐明云此时看来,陶阳决定放下往日恩怨的时候,和自己此时的心情,大概十分相似。
他一定经过了多日精神上的斗争与挣扎。
此事过去之后,再回头去看。
显然,两人从两败俱伤中走了出来,共同实现了双赢的局面。
这显然,就说明了一个道理,和则两赢,斗则两亏。
唐明云想通此事之后,便决定帮王玉伦,安排一个时间,让他和范明,单独见上一面。
眼看年关将近,凤阳府巡抚衙门里的每位大人,都异常忙碌。
每天大会小会不断,手头还有很多公务要处理,一年中没有处理完的事情,一股脑的都集中在了这会儿。
范明的日程安排,每天也都排的满满当当。
有时候,连晚上练字的时间,都让给了紧急公务的处理。
一些在之前,安排好的会见,或往常的例行文书,只要能压的,幕府里一概都压了下来。
除非是紧急突发事件,必须当天处理的,唐明云会对范明特别说明。
范明才会在乘马车去某处视察的途中,或者在用午膳之中,抽一点时间,草草看上几眼,在文书上面写上自己的意见,批复下来。
至于,被范明压下来的文书当中,就有赵元和都察院送来的,有关杜如晦案和赵光明案的调查折子。
杜如晦的贪墨案,随着他上吊身亡,都察院对他的审查工作也就仅仅只限于他本人了,无法涉及其他大人。
至于名利场上,和杜如晦有千丝万缕利益关系的内幕,随着杜如晦的死亡,也就成了永远的秘密。
督察院奉命,对杜如晦进行抄家。
根据现场统计,杜如晦田宅土地,及银两共计一千万两。
在这一千万两中,属于贪污受贿的,只有四百二十万两,其余的无法查明其来源。
杜如晦的贪墨案件,随着他的身亡,只能如此草草结案。
可是这桩案子,并不是督察院说结就结的。
毕竟督察院是受凤阳府巡抚衙门所托,负责审理杜如晦一案的。
此案调查文书写完之后,还需呈上凤阳府巡抚衙门里,再做定夺。
赵光明的案子,就更加复杂了。
从督察院现已掌握的证据来看,赵光明和杜如晦之间,并没有直接利害关联,也没有利益纠葛。
既然两人没有利益纠葛,没有仇恨,赵光明为什么要谋杀杜如晦呢?
此事,赵光明在衙门里供认不讳。
他说,因为当初,他在都察院主持对杜如晦的职务审查的时候,董凡因收受了杜如晦的贿赂。造成职务审查和真实情况有很大的差别。
他原是本案的主理人,却因为听信了董凡的一面之词,草草结案,犯了渎职罪。
他之所以,要谋杀杜如晦,就是想落个死无对证,以此来掩盖,自己当年的渎职之罪。
赵光明说的这个理由,任谁听起来,都觉得十分牵强。
督察院审查此案的大人们,没有人相信,赵光明说的这个理由。
但赵光明一口咬定,说自己的杀人动机,就是如此。
有关衙门,也没有调查出新的线索,所以根本无法继续查下去。
督察院那边,对赵光明的私人财产进行清算,最后发现,赵光明来路不明的房产加银子,一共有八百多万了。
赵光明说,这些银子并非是自己收受贿赂得的,而是因为他的职务身份使然,所收的灰色收入。
他给调查案件的大人们算了一笔账。
说自己每去下面一个地方查案,基本都会获得几万两银子的灰色收入,有的时候可以达到十几万两,甚至几十万两之多。
这些收入,包括下面州县的大人送的,当地的特产。
这些只要都察院的大人下去查案都会有,有些衙门直接给他们塞几幅字画,甚至名贵的中草药,灵芝,人参,鹿茸之类的,价值可能上万两白银。
另外,下面的衙门,可能考虑到都察院的大人们晚上无聊,便找几位大人陪都察院的大人,摸几圈麻将。
一晚上下来,收入个几千上万两银子,都不叫事儿。
逢年过节,督察院下边儿的大人,会来他的府上走动。
一来二去,一年最起码有十多万两的收入。
这个数字一点儿都不夸张,赵光明在督察院做了二十多年的事,手头有些灰色收入,任谁都知道,再正常不过了。
赵光明对督察院审查小组,承认自己谋杀杜如晦一事,却对其他罪行一概否认。
调查组再问下去,他就闭口不言。
都察院没办法将此事再查下去,只好写了结案文书,上报给凤阳府的巡抚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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